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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将限制外国投资者参与农用土地拍卖
据乌兹别克斯坦(简称:乌)总统新闻中心消息,当地时间4月21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听取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提案汇报。
会议指出,过去5年,该国取消了地方行政长官的土地分配权,将土地出让改为拍卖制。在此期间,通过拍卖共分配土地61.63万公顷,为财政预算带来1.4万亿苏姆的收入。由于土地拥有了真正的所有者,每公顷土地收入增长了2倍,达到5000万至6000万苏姆。目前,这些土地每年创造539万亿苏姆的产值,并保障21亿美元的出口额。
然而,该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承租人在土地使用方面的自主性仍然不足,目前仍有11.76万公顷土地尚未得到利用。
鉴于此,乌计划推行农业用地租赁新制度,并于今年再拍卖10万公顷土地。同时,将重点关注推行经济激励措施,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会议指出,去年在费尔干纳州、吉扎克州、塔什干州以及卡拉卡尔帕克斯坦等地推行自主种植农作物的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2025年,在2万公顷土地中,有1.6万公顷由企业家自主种植了高收益、出口导向型作物,为1.5亿美元的出口额奠定了基础。总统强调,要扩大这一做法的适用范围,给予土地使用者在经济上更大的自主权。
针对工业种植园和畜牧业项目,乌计划将面积50至500公顷的地块纳入拍卖范围。在此基础上,今年每个州至少启动5个大型项目。
为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乌将采取系列金融扶持措施,包括补贴供水电费用、提供最长7年(含3年宽限期)的优惠贷款、对贷款利率进行补贴,以及对农产品包装费用提供最高50%的补贴等。
此外,会议指出,为提升土地收益率,应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引进现代农业技术。同时强调,在此过程中须坚定维护国家利益。
因此,乌将重新审议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农业用地的程序和条件。今后,外国投资者只能通过各州政府下属管理机构获得二级租赁权,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
汇报强调,乌农业用地拍卖应仅限本国农户和企业家参与。国防用地、边境土地、历史文化用地及林地,仅可向乌公民提供。
同时,建议将各类用地的租赁期限统一设定为49年,包括实施工业和建筑项目的外国投资者在内。
另外,目前已有近10万公顷土地的租赁期限即将到期。针对这一情况,当地企业家提出,希望建立便捷透明的续租程序,无需将这些地块重新进行拍卖。
汇报中建议,续租工作可通过政府服务中心和电子平台进行,并将地籍、农业及司法部门的信息系统相互对接。如无异议,农业用地的租赁期可延长至30年,非农业用地则可延长至49年。
同时规定,仅在存在拖欠税款或租金、涉及司法纠纷或有违法建设行为等情况下,才不予续签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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